Q&A

標題

1.申請方式
至「榮譽學程網頁」點選修讀申請,經教務處線上審核通過後,即取得修讀資格。每學期開放線上申請時間,依教務處公告時程辦理。

2.申請資格
符合「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實施要點」之申請對象及規定者,包含:
(1)申請入學新生甄選總成績位於該系(組)前10%以內者。
(2)分發入學新生入學成績加權總分位於該系(組)前10%以內者。
(3)大一下學期至大三下學期(建築系大四下學期)學生前學期修課學分數達12學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位於該班前10%以內者。

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應達該系(組)該年級該班前15%以內,未達標準者,由教務處註銷其修讀資格,待符合規定後始得再申請修讀本學程。

請填寫「淡江大學放棄修讀榮譽學程申請表」,以書面方式申請放棄修讀資格。表單需經學術指導教師、所屬學系及學院簽核後,送至教務處始完成申請作業。

※表單編號:ATRX-Q03-001-FM063,請至榮譽學程網頁「表單下載」或教務處教務長室網頁「表格下載」查詢。

請至「課程查詢系統」選擇課程類別選項,並點選「榮譽學程」,依據所需課程項目逐科查詢。

榮譽學程應修課程分為以下三大類,共需修滿至少16學分。

1. 進階專業課程
自二年級開始至少修習4科,每學期至多修習1科(每科2學分)。 
2. 通識教育課程
自一年級開始至少修習3科,每學期至多修習1科(每科2學分)。
3.課外活動課程
自一年級開始至少修習2科,每學期至多修習1科(每科1學分或全英語授課一科2學分)。

請根據課務組公告之選課時間,依各年級所屬時段至「網路選課系統」進行選課。
第一學期初選、加退選時間皆與行事曆訂定日期同步;第二學期初選時間依課務組公告時程辦理,加退選時間與行事曆訂定日期同步。

1.選課規定
(1)各類課程每學期至多修習1科,且不得與其他課程(含實習)時間衝堂。
(2)「進階專業課程」限大二以上學生修習。
(3)修習本學程課程之學分數,均計入該學期選課學分數內。

2.超修學分
修習本學程課程之學分數,不受本校「學生選課限制」第七條「超修學分之規定」及第八條「互選學分之規定」限制。

是的!學生不得因修習榮譽學程而延長修業年限。

榮譽學程各科成績皆採百分計分法,並列入學期成績平均計算。

請填寫「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學分認定申請表」,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已修習且成績及格之科目,均可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惟全英語學士班及國際企業學系國際商學全英語組,限全英語授課科目,方可計入畢業學分。

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時,僅需針對下列課程提出相關學分認定申請:
(1)進階專業課程:可申請承認為就讀學系之系選修學分。
(2)通識教育課程:可申請承認為該學門之必修學分。

※表單編號:ATRX-Q03-001-FM064,請至榮譽學程網頁「表單下載」或教務處教務長室網頁「表格下載」查詢。

需獲得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並於規定的研究期限內完成計畫案,才可於大四下學期(建築系大五下學期)3/31前,申請採認進階專業課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計畫」2學分,至多申請1次,評分方式為「通過」或「不通過」。

是的!學程修習通過之科目,將於歷年成績單上註明;於主修學系修業年限內修畢所有應修課程且成績及格並符合畢業資格者,即可取得學程證書,且學位證書也會註記「榮譽學生」字樣喔!

是的!本學程學生圖書借閱量提高為30冊、借閱期限為30天。

1.修讀本學程之應屆畢業生或持有本學程證書者,可於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時,檢附相關證明做為有利審查之資料,酌予加分。
2.錄取本校碩士班且就讀者,第一學年每一學期發給3萬元獎學金。

1.修畢本學程之學生,如錄取本校碩士班,在學期間修習碩士班課程及進階專業課程且不列入大學部畢業學分者,可申請抵免就讀系所之學分,至多可抵免20學分。
2.申請方式:開學後一週內至「淡江大學學分抵免作業系統」填報相關資料,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及「淡江大學碩、博士班新生已修習課程認證申請表」,向所屬學系(所)提出申請。

※表單編號:ATRX-Q03-001-FM066,請至榮譽學程網頁「表單下載」或教務處教務長室網頁「表格下載」查詢。